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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建公司:以数字化赋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1-08-03 来源: 人气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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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浙江交通集团印发《关于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交投办〔2021〕69号),浙高建公司第一时间梳理本公司涉及范围,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一是要求各项目指挥部围绕分包管理、设计变更管理、人员变更及履约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四个方面部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先进行自查自纠。二是根据实际,将集团原本规定的违法转分包、专家评审问题、招标采购问题、设计变更和人员变更问题、监管和服务单位问题五个方面的整治,细化为分包管理、信用评价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专家评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人员变更及履约管理、监管服务单位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等八大类问题,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纪检监察审计部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维稳工作检查暨半年度综合检查,对4个在建项目八大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摸。

同时,作为集团高速公路专业化建设管理公司,为解决廉洁风险点多面广、动态变化且情况复杂、防控难度大,如招标采购中权力寻租易发、资金管理风险高、设计随意变更增加建设成本、履约人员分散等痛点难点,高质量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浙高建公司迅速响应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的集结冲锋号,贯彻省交通集团“制度+科技”、“监督+平台”建设要求,立足公司新发展阶段,围绕主责主业,以临建项目为试点,在加快工程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上积极探索,打造了集成项目建设信息化平台、5大采集模块(十二公开采集模块、智慧工地采集模块、智慧监理采集模块、视频监控采集模块、电子文档采集模块)、1个BIM展示模块的“151”平台,以工程建设智能化为依托,以“减少人为、权力公开、全面监督”为理念,建设阳光工程4.0版动态管理系统,初步探索出事前有方向、事中有监督、事后可追溯、成果可评估的数字化工作体系,推进智慧保廉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以数字化赋能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事前有方向——权力事项数字化

关键权力“平台上线”。公司纪委专题对涉及征地拆迁、施工管理、招标采购、设计变更、监理管理、验收支付等6大关键核心岗位的权力行使路径,进行了全流程跟踪核查,将合同管理、设计变更、试验检测、计量管理、智慧监理等48项建设管理内容线上办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此次专项治理问题排摸中,通过线上查看权力运行过程,也可以对各条线上报的问题进行核实,查漏补缺。 

事中有监督——权力行使有规范

该系统对跟踪审计人员、派驻纪检人员、兼职廉政监督员、与临建指挥部签订过保廉协议的地方纪委监委,开放“十二公开”的查看权限,全方位构建大监督体系。特别是派驻纪检组,可以根据工程周报、半月报、月报进度情况开展政治监督,真正做到了公司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事后可追溯——办事过程全留痕

将变更审批申请人、变更内容、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批结果全流程对参建单位公开,确保审批过程透明公正,变更处理原则尺度一致。比如在智慧监理模块中,监理在危大工程旁站时,需要及时上传旁站记录及现场照片,验收审核时,上传验收审核记录,发现问题后,形成整改闭合记录,及时追溯到施工人、旁站人、审核验收人,明确责任归属。 

成果可评估——数据分析促长效

履职成效可评价。物联网数据全面汇总到后台后,指挥部对每个标段的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安全费用计量投入情况等进行周竞赛、月评比,在各标段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根据业务完成情况、办理时长、催办驳回次数等信息,纪检人员还可以对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效能进行评估。

下一步,浙高建公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以数字化撬动公司治理,以智能化助推问题整改,以智慧化促进监督升级,实现整体治理、高效协同、全面监督的长效阳光建设格局,努力成为“重要窗口”建设的先行者。(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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