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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建公司48.35亿元车购税全额到位 破解全省中央直达资金下达难题
发布日期:2021-03-05 来源: 人气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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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浙高建公司成功到位景文高速公路温州段车购税9.53亿元。至此,浙高建公司所管辖十一个建设项目工可批复车购税补助资金48.35亿元全部到位,今年车购税资金催收工作完美收关。

车购税是项目建设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浙高建公司于2020年12月下旬接《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后,第一时间主动对接各级行业部门,发扬盯、关、跟的工作作风,实施资金催缴日报告制度,极短时间内完成地方预算指标调整、指标重新上报、资金拨付审批等一系列工作,杭金衢改扩建二期车购税在1月25日率先到位,成为集团第一家车购税资金到位项目,并在两个月内高效到位西复线杭绍段、景文高速公路丽水段车购税资金共38.82亿元。

而公司车购税最后一笔资金景宁高速公路温州段9.53亿元,因地方财政坚持将车购税资金视同财政部直达资金要求点对点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迟迟未能到位。

2021年3月2日,接省财政厅通知,通过财政部中央直达资金系统平台发现车购税未点对点拨付最终收款人等问题并要求整改。面对新变化,财政部驻浙专员办,财政厅预算执行局、经建处,省交通运输厅计财处,浙高建公司共五个单位和部门对此组织专题讨论会。根据省财政厅对“两直”资金支付及直达资金监控的要求,公司仔细解读相关政策,强调车购税作为中央直达资金点对点支付的最终收款人是项目建设公司,此外,后续公司也将配合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补充文件依据,如车购税作为资本金出资的工可批复、交通运输部关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等。

经反复沟通,参会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作为资本金出资的车购税直达资金的最终收款人即为项目建设公司,这也为中央直达资金监控平台上长时间以来存在同样问题的全省各项目提供了解决方案和合规支付依据,顺利打通了全省车购税资金链,解决了中央直达资金监控平台上违规支付的风险。

当前正是浙江省“迎亚运、建窗口”综合交通三年大会战的攻坚时期,在疫情反复“拉锯”、外界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浙高建公司下属各项目2021年车购税补助资金的全部到位为各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也为发挥集团资金管理协同效益做出了极大贡献,助推了集团公司的高效协同发展。(财务管理部 周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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