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圆满收官的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中,省海运集团积极响应“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的号召,贯彻落实省交通集团的各项要求,严密部署,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项检查、举行知识竞赛、组织一系列主题教育和讲座等,活动形式和载体多样,内容丰富翔实,取得较好的实效。6月中旬召开的省海运集团安委会扩大会议是“安全生产月”的重要内容,会议专题讨论安全管理问题,并确定五项举措,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实效。
一是建立安全协调机制。坚持每月至少两次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安全工作协调会,对船舶设备情况、人员情况及管理中的难点进行会上沟通,以确保各部门信息畅通,协作良好,执行到位。
二是落实安全责任机制。要“有担当,明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范围,从上到下压实责任基础。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责任不到位体现在绩效考核中,推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惩罚机制,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的作用,把考核的压力转化为担当的动力,面对安全管理做到“心有所系”。
四是巩固文化宣传机制。加大弘扬“同舟共济”家文化的力度,增强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性,充分发挥文化的引导和精神纽带作用,提升大家对公司即是“家”的认同感,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五是设立动态跟踪机制。规范“跟船”制度,健全管理手段,不仅是海务机务等专业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在内的其他人员也要多上船、下基层了解情况,加强对船舶、基层运行情况的了解,真正做到动态跟踪。
“完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不光是领导干部要有此意识,每一位浙江海运人都要树立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把每个月都当做安全生产月,实实在在确保“五项举措”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