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好海运新平台,近日,省海运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党员民主评价要求量化,重点评价党员的信念、纪律、作为、品行,以及党员在企业重点难点工作中的表现,促进党员积极投身新平台建设。
在对党员2017年度表现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中,各级党组织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通过对照党员“先锋指数”评价标准,开展党员自评、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评价意见、支部委员会评价,形成对每一位党员的评价意见和综合打分,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党员的评价结果,并在支部内公示和通报。本年度民主评议了除离休干部支部外的全部党员,没有出现警示和不合格党员。通过开展民主评议,使广大党员同志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党员的义务,反思了自身存在的不足,选树了党员先锋典型,激发了广大党员努力提升自我、争当先锋、投身新平台建设的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