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海运印发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预案将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地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案》明确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原则。重点监管水上运输、船舶修理、港口物流、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
《预案》规定,公司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等。《预案》还对应急救援指挥部及3个工作组的构成、职责一一进行了明确。
《预案》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对事故信息报告程序作了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船舶)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负责处理,并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备公司应急领导办公室;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先期处置(船舶按SMS文件规定执行),并立即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办公室。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须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报告上级单位。(李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