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海运公司修订印发《新聘员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新聘员工考核要求。
根据该办法,新聘员工考核分为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一年后考核、年度考核、首次合同期满考核四类,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劳动纪律、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意识、团队协作、综合评价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的员工,由领导进行谈话交流和提醒,“较差”的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李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