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海运公司制定《船舶油水供应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船舶油水补给,挖掘装载潜力,提高船舶装载量,增加营运收入。
公司要求,船舶在装货港离港时,要把船方、港方签注的水尺鉴定表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航运部,以便公司核实货物装载量、存油水以及余压载水等情况。各船舶供油由公司航运部根据气象和航线及各港口油价核准供应数量;淡水补给须木匠和大副同时测淡水舱核实后,报船长审核,并尽量安排在卸货港补给,原则上不在装货港申请供应淡水,遇特殊情况需报告公司航运部核准。同时,各船舶应建立油水供应台账,及时做好油水供应及消耗记录。(李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