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海运公司制定《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实施办法》,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
该办法将公司安全大检查分为春雾安全大检查、“三防”安全大检查、冬季安全大检查和春节安全大检查四类,对各类检查的实施时间和检查组成员作了规定,并明确了检查要求、检查员的安全保护、检查的程序及内容等。办法还要求,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提交船舶检查状况报告书,如实报告公司船舶的管理状况,指出船舶和主管船员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采取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间以及相关意见和要求。检查报告将作为船舶及船员考核的依据并记入相关档案。ISM办公室根据报告,分析所发现缺陷,开列不符合项,要求责任人限时实施整改。(徐敏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