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州海运公司航运部在控制港口使费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节约港口使费。
一是控制内贸船舶代理费。船舶代理协议签订过程中,争取优惠的代理费费率,并约定由代理公司先行支付其它港口使费,尽可能减少船上备用金的支付。船舶单航次代理则通过多家公司竞价后确定港口使费包干费。
二是控制拖轮使用费。如“浙海356”轮,走六横-镇海航线时,经航运部和六横港方和代理多次沟通协商,由船长根据船况申请一条拖轮,每航次节省拖轮费近20000元,一年可节省近百万元。
三是严格审核港口费的支出。“浙海363”轮为公司具有国际航线资质船舶,今年第13航次秦皇岛-青岛线,在青岛卸货签证时,当地海事部门将其作为国内航线资质船舶收取港务费。航运部发现这一问题后,积极与青岛港海事局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减少港务费9153.54元。(李 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