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海运公司为加强公司船员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船长、轮机长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制定实施了《船长、轮机长星级管理办法》。
该办法要求参评对象近5 年必须有3 年及以上在公司服务记录,并根据专业学历、任职资历、操作技能、工作经验和业绩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船长、轮机长评定为三个星级。一星工资待遇为基础级,二、三星实行工资星级补贴。星级补贴数额由人力资源部和船员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价位提出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另外,对业务技术上有突出贡献,受到省海运集团或主管机关奖励或表彰的,或综合素质优秀、安全记录良好、绩效突出的,连续两次被评定为“优秀”,经办公会议评审通过,可破格晋升;对在船工作期间发生责任性事故,按照事故责任的轻重或损失金额情况予以相应降级;对有严重违法乱纪、损害公司、船东或租家利益等严重不称职行为的,直接作一到两级的降级处理;对无故不服从公司的有关生产调度、船员调配等指令的,在码头不按规定值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视情暂时予以降级处理。(李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