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主管机关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要求,加强对公司船舶体系运行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准确评价船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随时掌握船舶设备及维护保养情况,综合评估各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工作,日前,浙海海运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船舶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以指定人员为组长、岸基具有船长、轮机长资格的8位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小组。
检查工作将严格按照《浙海公司船舶安全自查手册》内容和PSC、FSC、ISPS检查要求进行。检查组原则上每月抽查1至2艘船舶,并根据具体情况,扩大检查范围。对远洋船舶4至6个月检查一次,全年覆盖公司所有船舶。必要时,对靠泊国外港口的远洋船舶进行临时检查。
浙海海运公司在全面实施国际/国内安全管理体系,并受到交通部审核组对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肯定和赞扬的情况下,再度加强安检力量,是对安全状况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防范于未然的重要举措。(浙海海运 路 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