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交通资源集团召开党委2025年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开展法律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史登峰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进行深入讲解,旨在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风险防范的意识能力。交通资源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各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条线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史登峰研究员从矿法修订背景和过程、值得关注的重点内容和配套制度建设的考虑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了矿产资源法修订过程,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在完善矿业权制度、收益分配机制、矿业用地制度、明确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矿业用地方式、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健全矿区生态修复机制、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并分享了对配套制度建设、授权国务院规定条款、《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矿业权登记管理办法、勘查开采许可管理等方面的思考。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是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从法律上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公司本级和各子(分)公司要切实增强学深悟透的政治自觉、以学促干的行动自觉、奋发有为的攻坚自觉,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坚定性,保证公司资源开发合法合规。
会议强调,新《矿产资源法》的实施是适应新时代矿产资源管理需求、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促进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社会责任紧密相连。公司本级和各子(分)公司要深刻理解新《矿产资源法》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做好新旧法规衔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合规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此次法律专题(扩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新《矿产资源法》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为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工作筑牢了坚实基础,为公司各项业务在法律框架下稳健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风控法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