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在舟山组织召开了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工程(富翅至岑港段陆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信龙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碧海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评单位、环境监理单位,以及三位特邀专家,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本次验收范围为富翅至岑港段陆域部分,包括富翅互通,岑港互通(已通部分)、富翅门大桥陆域部分以及配套的收费站,桩号从K0+000~ K0+605,K1+407.4 ~K2+010。富翅至岑港段工程于2016年4月开工,2019年9月完工,总建设工期36个月。各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体系成立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小组,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文件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绿色、文明施工,有效避免发生生态破坏和污染事件,施工过程中“三同时”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展。
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环评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工程(富翅至岑港段陆域部分)在施工期、运营期采取了必要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各项环保要求,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验收组建议建设单位预留资金,对沿线敏感点噪声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后期监测结果,对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徐项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