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绍甬公司组织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浙江交工集团、土地报批单位认真研究了杭绍甬高速杭绍段项目全线土地现状情况,专题分析了先行用地选取工作。
先行用地,是指重点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建设的其他工程用地,在完成项目批准与初步设计后,报经自然资源部同意后可以先行用地。目前,自然资源部已将先行用地批准权委托给试点省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浙江省为试点省份之一。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意见,杭绍甬项目有望在原2008年规定10%的基础上将先行用地提升至20%、达到1600亩以上。
会上,杭绍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梅敬松强调,当前离省政府要求的杭绍段项目今年6月底全线开工建设仅剩3个月时间,项目工可、初步设计仍处于报批阶段,全线开工前置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量大,要倒排工作计划,充分发挥集团“投建管养一体化”试点项目的示范作用,贯彻落实集团“奋战四个月 打赢攻坚战”活动要求,协同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交工集团组建一支专业队伍、搭建一个工作平台、制定一份监督报表,科学合理做好项目先行用地策划及报批工作,力争项目6月底前全线开工建设。(葛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