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主通道路面项目部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对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出的督察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环保施工自查工作。
会议对废水(液)、废气(烟)、施工扬尘、噪声(振动)、固废(碴)、生活垃圾、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管理控制情况提出要求:一查拌合站、预制场沉淀池容量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洗车区及生活区是否设立三级沉淀池,生活区厕所是否设立化粪池并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各类污水排放是否经沉淀并经检测合格后向外排放。二查拌合站水泥罐是否设置除尘装置,碎石加工场采用干法工艺加工时破碎、筛分等加工设备是否设置除尘装置,生产区是否设置喷淋系统;采用湿法工艺加工时,废水是否回收沉淀后循环利用;沥青拌合楼是否使用二次除尘设备和烟气处理装置。三查拌合站的废弃混凝土、回收粉、沥青废弃料及碎石场的废石渣是否回收利用,生活区生活垃圾及餐余垃圾是否已统一分类投放到垃圾桶。四查施工运输车辆拉料车厢是否覆盖,进出场站是否进行车辆清洗;查施工便道是否采取定期清扫、维护,有无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五查陆上桩基施工泥浆池周围是否设置防护措施,对于需要处理的泥浆有无采用专用车辆统一清运处理,采用旋挖钻施工的,钻渣是否统一堆放并集中清运处理等。
会议要求项目部对存在环保隐患的区域、部位、设备设施统一按照“停工整改”的要求、标准把关工作,按照清单化管理要求,对发现的环保隐患严格实施销项管理;同时适时组织环保专题巡查活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曝光。(魏和平、王春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