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员工廉洁意识,帮助党员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根据警示教育月活动安排,6月13日,杭绍甬公司邀请舟山市检察院公诉科米卿主任为公司员工作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讲座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公司班子成员、本部管理人员及各指挥部管理人员等90余人聆听了本次专题讲座。
米卿曾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现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部主任。多年的检察系统工作实践及办案经验,让他对职务预防犯罪的形势、任务和政策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先后发表多篇论文期刊,有着丰富的刑法学和检察反贪学经验。米卿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意义入手,阐述了监察委员会管辖的具体罪名及定罪标准、管辖的罪名范围、监察的对象及程序等内容,同时结合工程领域的实际,重点从四个方面交流了职务犯罪工作体制机制现状、职务违纪违法的注意事项、职务违纪违法过程中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认定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讲课中,他结合自身经办的案件及身边发生的警示案例,深入浅出,发人深思,以案释纪,以案明纪,既有理论上的阐述,又有实践中的事例,既讲道理启迪心灵,又讲问题使人警醒,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政治性和警示性。
“人生不一定要飞多高,但一定要安全着陆”。讲座已经结束,但米卿主任的这句话深深地烙在了与会人员的心里。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这次警示教育讲座特别接地气,要以此作为新起点,在学习实践中接受教育,在接受教育中坚定信念,在坚定信念中真抓实干,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求真务实、理性担当,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以昂扬的斗志和扎实的工作业绩迎接祖国母亲70周年华诞。(王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