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简历收集、选拔测试、考察背调、入职审批及录用单位党委(党支部)研究,现对袁宇歆和李忻然同志的录用予以公示,征求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轨道集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8月8日起到8月9日止,共2个工作日(不含周末)。
4、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1)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03号7楼;
邮编:325000;
举报电话:0571-87563955;
电子信箱:zjgdjt_jjjcsjb@163.com。
(2)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杭海城际铁路盐官车辆基地综合楼9楼;
邮编:314412;
举报电话:0573-87371887;
电子信箱:hnyj@cncico.com。
序号 | 录用单位 | 录用岗位 | 姓名 |
1 | 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数据算法工程师 | 徐子绚 |
2 | 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门梯维修员 | 袁宇歆 |
3 | 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机电正线维修员 | 李忻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