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简历收集、选拔测试、考察背调、入职审批及录用单位党委(党支部)研究,现对王贻笑、潘文两名同志的录用予以公示,征求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轨道集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7月15日起到7月16日止,共2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12楼
邮编:310014;举报电话:0571-87562721;电子信箱:271234563@qq.com
| 序号 | 录用单位 | 录用岗位 | 姓名 | 性别 |
| 1 | 浙江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调度中心) | 行车调度员 | 王贻笑 | 男 |
| 2 | 浙江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调度中心) | 行车调度员 | 潘文 | 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