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落实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严厉打击有关企业非法将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为股东(以下简称假冒国企)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现就设立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与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二)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电话
0571-87567933(工作时间)
三、电子邮箱
zjgdjt_jjjcsjb@163.com
四、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大楼12楼。
邮编:310005。
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