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竞价方式采购废旧物资出售处置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出售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实施地点:杭海城际铁路盐官车辆基地、各车站以及其他指定废旧物资存放点
2.竞价内容和范围:本次竞价设1个标段(合同包),竞价范围为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出售处置,项目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废旧生产性物资出售处置清单》。
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4.处置期限:自收到采购人回收处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内清理回收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从事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现场踏勘
各潜在供应商可在报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自由择期到现场踏勘,联系人:杨蕾 0573-87371864
四、报价时间、方式及规则
1.报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5:00。
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15:00。
3.最低限价:供应商应以不低于附件《废旧生产性物资出售处置清单》中列明的各类型废旧物资最低限价进行报价;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废旧物资包装、清理、过磅、装卸、搬运、转移、转运、处理处置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4.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
5.报价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于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e车网进行多轮报价(供应商后一轮分项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分项报价,即供应商最后一轮有效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①轮次或分项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
②未按报价规则进行报价的;
③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或)本项目报价要求的。
6.若本项目第一次参加竞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采购人宣布竞价终止。若本项目第二次参加竞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但不止一家,采购人可以继续实施竞价。
五、评审规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法正向由高至低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则以平台报价时间在前者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浙江轨道集团官网(http://www.cncico.com/sub_company_index/9418.html)、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杭海城际铁路盐官车辆基地综合楼9楼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8225836695 0573-87371865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3.监督部门: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杭海城际铁路盐官车辆基地综合楼9楼
电话:0573-87371887
采购人: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