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幸福轨道公司2022年动车南站“幸福驿站”延伸创建项目澄清公告
第1号补遗书
致响应文件持有者:
根据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0条规定,采购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浙江幸福轨道公司2022年动车南站“幸福驿站”延伸创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响应文件的澄清
1、响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响应函”中第2小项中的“7)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业绩证明、“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截图)”里面的业绩证明不作为资格审查资料,更改格式详见附件。
2、响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的“附件7: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响应人信用记录截图、业绩证明(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6万)】”
里面的业绩证明不作为资格审查资料,更改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新后的附件,如未更新的,原表格不作为否决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