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幸福轨道公司 2021-2022年关键岗位心理测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直接采购
四、预算金额:30万
五、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六、申请理由: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作为我司2020年度心理测评服务单位,在2020年的心理测评服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以勤勉细致的工作态度,科学严谨的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检后服务,严格针对公司员工情况和检测需求,制定不同测验方案,并根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报告和处理建议,按照计划圆满完成2020年度关键岗位心理测评工作。针对温州市第七人名医院提供的关键岗位心理测评服务,我司设计了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共有119名员工参与问卷调查,总体满意率为86.55%。综上所述,该供应商能够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和合同约定继续提供心理测评服务。故本次拟直接向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上述项目。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部)提出意见。
八、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楼
电话:0577-89727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