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澄清提疑,现对我司组织实施的《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第四季度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类物资采购项目》作如下答疑:
1、部分物资技术要求澄清答疑详见附件。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顺延至:2021年11月11日17:00之前。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已报价供应商若因以上物资信息修改导致报价有误的,可联系采购人进行线下报价(仅限以上物资)。
给各供应商造成不便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