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谈判采购文件持有者:
根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的规定,采购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3页),本补遗书是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谈判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要求各参加本次供应商在收到本补遗书且无异议后,请将回执于 24 小时内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售卖标书联系人邮箱,逾期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且无异议。
采购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2020 年 9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