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冲锋舟一艘(详见下表),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冲锋舟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山后路1号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
4、采购具体数量、规格:
设备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厂家 | 数量 | 备注 |
冲锋舟 | 艘 | ME380-B +15FMHS | 肯都+雅马哈 | 1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2.“一般纳税人资格”应附国家税务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截图。
3.“信用要求”应附“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为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4.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5.以上条件若有一项不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报价评审阶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时间: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潜在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到联系人邮箱。采购人确认合格后,将采购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2. 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等要求:
1. 谈判时间:2020年7月10日。
2. 谈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东大街加油站旁金温铁路工电部4楼。
3. 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同谈判时间。若投标文件采用快递方式投递,请于2020年7月9日17时00分前寄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东大街加油站旁,金温铁路工电部纪检监察审计室,张晓莉收,电话:0577-56888553。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密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和“XX年XX月XX日XX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如果投标文件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4.上述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ncico.com/sub_company_index/9418.html)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东大街加油站旁金温铁路工电部
联系电话:0577-56888569
邮箱:429118368@qq.com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中共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大厦A 幢608室
电 话:0577-56888695
采购人(全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