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临安公司在枫岭组团监理例会上组织学习《关于对近阶段发生的三起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事故的通报》(浙交投〔2013〕221号)文件。
本次学习特别以8.24事故为例,该事故因新进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欠缺,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亡。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引以为鉴,对新进员工严格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平时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至班组每位员工并有签字手续;切实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