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海宁分公司办文办事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评审小组根据直采采购文件规定,一致推荐中选供应商如下:
推荐中选供应商 | 中选金额 | |
中选供应商候选人 | 浙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6,500.00 |
四、公示期限
项目已于2021年3月2日进行了谈判结果审议,现将中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4日。
五、提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兼纪检监察室)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硖许路与郭北路交叉口杭海城际铁路盐官车辆基地综合楼9楼
电话:0573-87371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