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会议系统、网络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2.招标人: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二、项目说明
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会议系统、网络系统维保服务。会议系统包括视频会议显示屏、摄像机、调音台、功放、扬声器、投影仪等设备,网络系统包括公司办公网络、交换机、电脑、打印机、视频监控等设备,对上述设备进行维保服务招标,服务期限暂定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会议系统或网络系统相关本地化维保服务能力。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联系人、现场踏勘及招标文件获取
1.联系人:夏先生 0573-87679979。
2.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对维保服务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在踏勘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现场的相关规定,且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9日(除节假日)。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表;
(2)营业(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提供);
(5)服务承诺、响应时限等;
(6)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须对所参投标的设备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负责,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4.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应当一致,并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且在封口盖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凡要求盖章、签字处均须由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7.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书面或电子邮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酌情推迟投标、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日15:0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开标地点
海宁市钱江西路钱江大厦17楼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