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集团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90号),核准集团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取得的为适用上交所优化融资监管的公司债券(简称“公司债储架发行”),其获批相当于上交所及证监会同时核准了集团公司发行不超过100亿元的一般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细分品种,实现了“一次注册,储架发行”的效果,提升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在实际发行时集团公司仅需要就每次发行工作完成备案程序,相较于一般发行主体,大大缩短了在上交所和证监会的审批时间,减少了发行时间窗口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融资效率。
公司债一般期限较长,其发行不仅可以提升集团长期债务的直接融资比例,增加融资来源与投资项目的匹配度,有效满足集团未来投融资需求,同时可以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压力,增强集团作为省级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主力军的投融资能力。申报过程中,财务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协同集团持续与券商、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保持沟通,跟踪项目进度,及时反馈信息,推进公司债储架发行的申报工作,全力保障了集团融资渠道畅通。下一步,财务公司将继续协助集团做好公司债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择机做好公司债的发行工作。(财务公司 张聪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