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集团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224号),核准集团发行规模不超过150亿元的优质企业债,其中60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主业、30亿元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出资、60亿元用于补充集团营运资金,债券期限不超过30年。本次债券用途广、期限长、金额大,将为集团做大做强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争做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更为坚实的资金保障。
优质企业债券是指符合国家发改委资产规模、资信评级等一系列准入标准的优质企业所发行的企业债券。与其它种类债券相比,优质企业债券在募集资金用途范围、融资期限、债券流动性及融资成本等方面有明显优势,能够有效满足集团未来投融资需求,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压力。
近年来,财务公司作为集团统一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协同集团,持续推进优质企业债券、可交换债、可续期公司债、银行间储架发行等一系列市场化融资工具的申报和发行工作,全力保障集团资金需求。后续财务公司将继续协助集团作好发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择机开展首期优质企业债的发行。(财务公司 胡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