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73号),财务公司积极配合上海票据交易所及人民银行清算中心,于10月9日顺利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移交切换工作,切换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上海票据交易所运营。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并提供与之相关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系统于2009年10月28日投产,由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运营。
依照73号文的工作安排,财务公司在自身电票系统正式上线后就立即开展ECDS移交切换的各项准备工作。陆续完成了专线开通、设备采购及网络调整等工作,并积极参加上海票据交易所组织的三次与系统移交切换相关的培训。财务公司分别于8月、9月两次配合上海票据交易所完成了ECDS移交切换的网络验证及系统切换演练。
为确保移交切换工作顺利实施,保障ECDS安全平稳运行,在十一期间,财务公司加班加点,在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及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指挥下,与其他300多家系统接入点一起顺利完成了ECDS的移交切换工作。移交切换工作完成后,财务公司于10月11日受理成员单位两笔电票贴现业务,均已通过系统顺利完成。
ECDS移交至上海票据交易所是人民银行从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工作全局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整合票据市场基础设施资源的顶层设计。ECDS移交切换工作的完成,有利于实现商业汇票的签发、流转、交易和结算的统一服务,进一步强化市场改革,形成全国统一的、规范的、效率更高的票据市场。(朱弘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