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财务公司组织召开“营改增”专题工作会议,安排推进“营改增”工作。
3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6第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等,公布了尚未营改增的行业(包括金融、建筑、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和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生效。至此,营改增将在全国全行业范围铺开,公司也将在5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
会议提出,“营改增”工作短期目标是5月1日后实现增值税开票、销项、进项税额核算,为首次增值税申报做好准备;长期目标是九恒星系统调整、产品与业务安排调整及增值税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增值税管理与核算体系。
财务公司作为服务于集团和成员单位的金融机构,规范、准确地核算增值税,既是公司健康发展的要求,又关系到集团和成员单位增值税的正确核算,关系重大。会议最后要求,各部门按照营改增工作进度表的时间节点落实相关工作,实现营改增的平稳过渡。(陈卫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