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规范账户开设和资金存放,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11月23日至26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财务管理部和集团财务公司联合开展了针对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管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存量账户清理、资金集中存放等,在充分考虑集团资金归集现状和各子分公司业务及经营特点的基础上,挑选了沪杭甬公司、交工集团、交通实业公司、交投地产集团等四家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本次检查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旨在落实“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也是集团公司在对纪检监察和审计进行资源整合后,对集团资金管理的首次介入。通过此次检查,将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四个统一(统一集中管理、统一结算、统一筹融资、统一核算)”要求精确无误地传递到成员单位,同时进一步明确做好“四个统一”的相关事项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集团整体财务监控能力,为实现集团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夯实基础。(财务公司 张之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