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29日集团与太保公司合作的20亿元三年期太平洋——金丽温高速公路债权投资计划获得保监会批准后,4月9日集团与中国人寿合作的20亿元七年期中国人寿——舟山跨海大桥债权投资计划也获得了保监会批准。上述两单保险资金是保监会出台新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后我省正式获批引入的首批保险资金,也是省内以企业自身信用引入的第一批保险资金。两单保险资金的成功获批,表明集团在开拓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集团的综合投融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根据计划,集团上述两单保险资金将于2季度开始陆续提款,全部用于改善金丽温公司和舟山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后续资金需求。按照两单保险资金央行基准利率下浮5%的综合成本测算,在整个融资期间内上述40亿元保险资金可为两家公司节约财务费用6500万元以上。同时,基于保险资金在长期性、稳定性等方面与集团资金需求特性存在良好的匹配性,下一步财务公司将根据集团需要,继续寻求保险资金引入机会。
(周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