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湘潭金基房地产开有限公司委托,对湘潭芙蓉春晓项目2#商铺和样板房外立面工程进行代理采购,根据湘潭金基房地产开有限公司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湘潭芙蓉春晓项目2#商铺和样板房外立面工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湘潭芙蓉春晓项目2#商铺和样板房外立面工程;
2、建设地点:湘潭市九华经开区船形山路以南、规划道路一以东;
3、采购范围和内容:湘潭芙蓉春晓项目2#商铺和样板房外立面工程,包括外墙石材、铝板、真石漆、铝合金格栅、幕墙、门窗工程和变更联系单内容等,详见施工图纸。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包含节假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或经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工程如需要整改的,则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经整改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要求进行保修。
7、控制价为1,623,578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8、其它注意事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相关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且无在建工程;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7、各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8、类似业绩要求:
从2018年10月1日起近三年以来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外立面或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为准);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时间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6日(8:30至17:00)。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竞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发售时间截止前,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52134998@qq.com,并在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采购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元):免费。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响应文件提交等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时00分
2、提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扫描件PDF版和word版存U盘提交。
3、提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4、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时00分
开启地点: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浙江省交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盘龙山酒店五楼
电话:0731-55566080
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谭梦婷 缪建伟
电 话:13467900676 17373201311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
地 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盘龙山酒店五楼
电话:0731-55566081
采购人:湘潭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