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12月24日
一、评审情况
1、拟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报价16万元(含税)。
2、拟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项目负责人:陈月棋律师,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3、拟成交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成交供应商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拟成交供应商为中标人。
四、监督部门: 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审计室
地 址:杭州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4F
电 话:(0571)87567797
邮 编:31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