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混合料采购及加工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谈判内容:绍诸项目部沥青混合料采购及加工项目。
2本次采购及加工共分两个合同包,合同包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清单如下: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使用位置 |
A 沥青混合料上面层代加工 | 沥青混合料 | 高模AC-16C | 吨 | 700 | |
沥青混合料 | SMA-13 | 吨 | 39000 | 绍诸高速及其延伸线和嘉绍高速南接线 | |
沥青混合料 | SMA-16 | 吨 | 8000 | ||
沥青混合料 | AC-16C | 吨 | 4000 | ||
沥青混合料 | AR-13 | 吨 | 3500 | ||
小计 | 吨 | 55200 | |||
B 中下面层沥青混合料采购 | 沥青混合料 | AC-20C | 吨 | 25000 | |
沥青混合料 | 高模AC-20C | 吨 | 1000 | ||
沥青混合料 | AC-25C | 吨 | 2000 | ||
沥青混合料 | ATB-25 | 吨 | 1500 | ||
小计 | 吨 | 29500 | |||
以上两个合同包数量为计划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双方确认的最终供货数量为准。
交货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0 万元,经营范围含有沥青砼的生产或出售(代理)或建材销售其中某项内容。
3.2、报价人需自有或租赁正在运行的沥青砼拌合楼,且拌合楼单套拌合设备生产能力不低于300t/h(不含再生)有配套试验室和试验仪器设备、有80吨以上电子汽车衡器、木质素纤维投放机,拌和楼和电子汽车衡器计量系统及试验仪器均需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提供检验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价;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能力;
3.5、沥青拌合楼位于须距绍诸高速公路道墟收费站100km范围内。
3.6、已了解并充分理解本项目混合料采购的内容和要求。
3.7、报价人应独立于谈判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谈判人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8、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9 月16日至2020年9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2个工作日)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联系采购人获取电子版(格式:PDF)询价文件
四、采购响应文件提交等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1日10时00分(公告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提交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西溪路浙交养护绍诸项目部
3.开启时间: 2020年9月21日10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绍诸项目部
联系人:王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西溪路浙交养护绍诸项目部
电话:15801581404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001室
电 话:0571-86781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