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矿区交通安全设施物资,并邀请贵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1.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矿区交通安全设施物资材料。
(2)材料名称、规格(或主要参数)、暂定数量等: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水泥墩 | 1.5米长 | 个 | 220 | 场内道路 | |
连杆 | 1米长 | 个 | 300 | 场内道路 | |
高水马 | 1.7*1米 | 个 | 20 | 中间料仓封闭 | |
警示桩 | 70厘米 | 个 | 200 | 部分软隔离 | |
警示锥+扣 | - | 个 | 200 | 临时封道、隔离 | |
铁链 | 米 | 米 | 400 | 临时封道、隔离 |
注:矿区交通安全设施物资采购项目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老竹浙江交投丽新矿业有限公司砂石骨料生产基地,联系人:刘自瑜,联系方式:17355463696。
(3)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数量,最终数量按实结算。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其它技术条件。
1.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不允许联合体);
报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其他要求: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报价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1.3采购响应文件提交等要求
(1)采购文件获取
①获取方式:联系人:刘自瑜,联系方式:17355463693.
②获取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2日
(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5日10时00分
(3)提交地址(或邮箱):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经济开发区石牛路51号浙江交投丽新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邮箱:1291594562@qq.com
(4)开启时间:2020年6月25日10时00分
1.4其他事项
贵单位收到本采购公告后,请于24小时内以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回函予以确认,格式见附件3确认函,谢谢合作。
1.5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交投丽新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自瑜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水阁石牛路51号
联系电话:17355463693
(2)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交投丽新矿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水阁石牛路51号
电 话:0578-2307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