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2020年沥青运输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采购人2020年沥青各加工点至浙江省内各项目部的沥青运输工作,初步预计沥青运输数量为70000 吨。
2、采购范围:本次谈判的运输分为两个合同包(合同包E、合同包F),允许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合同包报价,但一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合同包。每个合同包的包含服务都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报价,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调整数量分配情况。
3、运输数量如下:
合同包 | 名称 | 项目详情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合同包E | 沥青运输项目 | 江苏省内长江以南地区代加工库区至各项目部 | 万吨 | 4 | 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 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合同包F | 沥青运输应急项目 | 浙交沥青库区或其他提货点至浙江省各项目部 | 万吨 | 3 |
备注:若遇紧急情况,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对车辆进行调配,按照对应合同包中标单价结算。
4、运输路线及里程:运输线路为运输起点至终点的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线路;运输里程为运输起始点至运输终点百度地图货车导航最短距离。
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6、交货地点:采购人沥青业务范围内的沥青加工点及浙江省内各项目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国家运输资格准许,具有沥青运输资质(专用危化品运输或普通货物运输资格的单位),并符合运输当地最新政策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并且具有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沥青专用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附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需提供代管或租赁协议)。
1.3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近三年(2017年起)内,具有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或相近服务在大陆境内的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合作证明,原件备查)。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文件获取方式及发售时间: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 年 6 月 9 日— 2020 年 6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及货运资质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12478585@qq.com,并在邮件内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采购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四、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 6 月 16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188号荣安中心24楼。
2、采购人定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谈判,谈判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谈判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出席谈判活动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盖章电子扫描版1份(U盘存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
联系人:孟珈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88号荣安中心24楼
联系电话:0571-87311325
2、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审计室
联系电话:0571-87567797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孟珈贝
招标人: 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沥青科技分公司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