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拟采用谈判方式进行沥青混合料外委加工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计划采购沥青混合料外委加工,因公开招标流标,变更为谈判方式实施,实行资格后审。
1、谈判名称:沥青混合料外委加工
2、规格、数量: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吨) | 使用路段 |
A | 沥青混合料 | 再生料25 | 10000 | 甬台温高速瓯南段(温州南-浙闽站) |
沥青混合料 | AUP20 | 10000 | 甬台温高速瓯南段(温州南-浙闽站) | |
沥青混合料 | SMA13 | 10000 | 甬台温高速瓯南段(温州南-浙闽站) | |
B | 沥青混合料 | ATB25 | 2500 | 甬台温高速乐清段 |
沥青混合料 | AUP20 | 4000 | 甬台温高速乐清段 | |
沥青混合料 | SMA13 | 3500 | 甬台温高速乐清段 | |
C | 沥青混合料 | ATB25 | 2500 | 甬台温高速乐清段 |
沥青混合料 | AUP20 | 4000 | 甬台温高速乐清段 | |
沥青混合料 | SMA13 | 3500 | 甬台温高速乐清段 |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最终加工数量为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价;
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谈判地址: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9日;
2、谈判地址:温州市乐清市南塘收费站乐清段项目部会议室
四、采购响应文件提交:
采购人定于2020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如有变动,
以项目实际通知为准)在乐清段项目会议室进行谈判,参与谈判的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乐清段项目部
地址及联系人:
A合同包: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立后村八字桥高速公路边,王宇,18267910043;
B/C合同包:温州市乐清市南塘收费站,蒋彬锋,15824265373
2.采购监督管理:
部 门: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7楼
电 话:0571-87669541
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