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减免租金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5号)要求、《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逐步明确了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工作目标、原则等内容,完成租金减免工作。
二、减租联系人:李宇龙,联系电话0571-86689061。
三、此次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涉及一处房屋,为湖州南浔的练市管理用房租赁业务,物业承租方为浙江菱格木业有限公司。为实现5月底前完成租金减免工作的目标,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公司相关人员对房屋的出租情况、承租方和实际经营承租方的相关信息进行排查摸底。在此基础上,于4月中旬公司公告形式,将房租减免政策、标准等内容告知承租户,同时函告浙江菱格木业有限公司及时落实房租减免工作,确保政策范围内应知尽知。经梳理统计,此次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惠实际承租户共1户,为湖州南浔的练市管理用房的租赁方浙江菱格木业有限公司,减免金额22.5万元。
四、截至5月30日,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应减租金22.5万元,涉及承租户1户,已减租金22.5万元,占应减租金的100%,已受惠1户,占应减承租户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