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标情况
响应单位杭州聚优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验收单”业主单位盖章不完整,且未加盖相应供应商的公章,评审小组一致认定该证明材料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杭州聚优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其余2家通过初步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评审小组确认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具备竞争性,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响应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4日。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3楼
联系电话:0571-87567756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3楼
联系人:姜庆丰
联系电话:0571-87567598
采购人: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31日
